导读:容百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 年10 月16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无形 资产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下属韩国子公司Jaese Energy Co., Ltd. (以下简称“韩国JS Old”)和Jaese Tech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JS New”) 拟分别与Amkobay New Energy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AKB”)签署租赁协 议。韩国JS Old 拟向韩国AKB 转让4 件专利及制度文件模板。上述交易系公司 结合海外供应链合规政策、客户合作要求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现状作出的审慎经营 安排,有利于理顺韩国业务经营主体、防范产线闲置及客户流失风险,保障海外 业务平稳衔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资产实际价值及市场合 理水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回避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白厚善、刘相烈、冯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韩国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租赁合同>及<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加工系客户交易主体切换期间的短期安 排,有利于保障现有客户订单持续交付、维持客户合作并保留相关订单收益。委 托加工费在必要、合理的加工成本基础上,考虑经营风险加成后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回避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白厚善、刘相烈、冯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韩国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将议案1 和议案2 提交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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