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格林生物: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格林生物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6号)同意注册,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666,684.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22,849.1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0,443,83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3784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年产6300吨高级香料生产项目 | 64,837.89 | 42,00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2 | 工厂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 3 | 研发创新改造升级项目 | 7,908.00 | 7,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 | 8,000.00 |
| 合计 | 92,745.89 | 69,000.00 | |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66.67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2.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044.38万元,超募资金(即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为8,044.38万元。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年产6300吨高级香料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格林金塘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塘生物”)。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塘生物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上述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次借款事项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福建格林金塘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81MA8RPD8C7F |
| 成立日期 | 2021年3月19日 |
| 注册资本 | 14,5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4,5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彪 |
|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 | 福建省邵武市吴家塘镇金沙大道9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持有金塘生物100.00%的股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 |
|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 | 从事香料产品制造,是公司现有业务产能的重要补充 | ||||
|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
|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截至日/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5.12.31/2025年度 | 66,143.46 | 14,439.93 | 28,788.25 | 461.99 | |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塘生物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用于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年产6300吨高级香料生产项目”,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金塘生物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董事会意见
2026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
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塘生物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6300吨高级香料生产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上述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次借款事项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格林生物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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