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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导读:杉杉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及 整改情况如下:

(一)2022 年4 月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决定;2022 年4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基本情况

2022 年4 月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29 号),就公司未及时 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总监予以监管警示。

2022 年4 月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宁波杉杉 股份有限公司、陈莹、李克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 号),就公 司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及时按照规定 向宁波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落实整改情况;同时,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 规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 发生。

(二)2024 年6 月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基本情况

2024 年6 月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宁波 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郑驹、李凤凤、李克勤、陈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31 号),就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部 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对外披露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郑驹、董事、 副总经理李凤凤、财务总监李克勤、董事会秘书陈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

2、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已依照规定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报 告,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 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相关整改措施已 于当期完成。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所涉事项发生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之前,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于2026 年7 月20 日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问题。

(三)2024 年11 月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

1、基本情况

2024 年11 月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206 号),就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部分关联交易 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对外披露事项,对时任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公开 谴责,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郑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凤凤,时任财务总监李 克勤,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莹予以通报批评。

2、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针对相关问题进行 了认真梳理和核查分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相关整改措施已于当期完成。 上述纪律处分所涉事项发生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之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已于2026 年7 月20 日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问题。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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