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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导读:珠海冠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珠海冠宇股票代码:6887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851-5室(承诺申报)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指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触及5%刻度的行为
本报告书指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简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851-5室(承诺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东方汇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49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经营期限2016年12月23日至2036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N1XA7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股东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78%,其余股东合计股权比例为50.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宁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女中国中国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前述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触及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54,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期间,宁波汇锦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2026年8月17日-2026年10月21日人民币普通股21,440,8121.8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56,914,016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354,8286.8856,914,016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765,59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期间,宁波汇锦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376,71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64,1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

12.99~

15.43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数量由78,354,828股减少至56,914,016股,持股比例由

6.88%减少至

5.0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宁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
股票简称珠海冠宇股票代码6887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851-5室(承诺申报)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78,354,828股持股比例:6.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减少21,440,812股变动比例:减少1.88%变动后持股数量:56,914,016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10月21日期间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宁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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