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宏明电子: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82证券简称:宏明电子公告编号:2026-045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
延期的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募投项目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实施周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募投项目实施应按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87,3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6,782,104.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147,431.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634,673.1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6BJAG1B016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9月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实施进度 |
| 1 | 高储能脉冲电容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50,942.81 | 进行中 |
| 2 |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一期/二期) | 39,415.51 | 进行中 |
| 3 | 精密零组件能力提升项目 | 9,878.86 | 未开工 |
| 4 | 高可靠阻容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15,000.00 | 进行中 |
| 5 |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15,000.00 | 进行中 |
| 6 | 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 | 10,000.00 | 进行中 |
| 7 | 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 9,834.00 | 进行中 |
| 8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已完成 |
| 合计 | 195,071.18 | ||
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678.21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14.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63.47万元,超募金额8,692.29万元。截至2026年9月末,超募金额使用计划尚未明确。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原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原募投项目“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以下简称“3C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宏明电子子公司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双新”),投资总额1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该项目为研发项目,重点对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提升。截至2026年9月末,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20.11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对3C研发项目再论证,拟新增“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方向,相应调整项目名称为“精密零组件与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项目”,同时优化内部投资结构并延长项目周期,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保持不变。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新增“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方向
基于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拟新增“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方向,主要研发机器人结构件、AI算力结构件、半导体装备结构件等高端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的精密成型与集成制造技术,提高公司在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力。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化情况 |
| 项目名称 | 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 | 精密零组件与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项目 | 项目名称调整,覆盖新增研发方向 |
| 项目总投资 | 1亿元 | 1亿元 | 无 |
| 主要研发领域 | 开展3大领域研发:3C、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 | 开展4大领域研发:3C、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 | 新增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方向 |
| 项目研制地点 | 青羊区腾飞大道265号 | 青羊区腾飞大道265号 | 无 |
| 实施方式 | 自主实施 | 自主实施 | 无 |
(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宏明双新业务发展需求,拟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新增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相关投入,但项目投入总金额无变化。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
| 预算科目名称 | 调整前 | 合计 | 调整后 | 合计 | |||||
| 3C精密零组件 | 新能源汽车电子结构件 | 新能源电池结构件 | 3C精密零组件 | 新能源汽车电子结构件 | 新能源电池结构件 | 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 | |||
| 资源投入比例 | 30% | 35% | 35% | 100% | 21% | 24.5% | 25.5% | 29% | 100% |
| 预算金额(万元) | 3,000 | 3,500 | 3,500 | 10,000 | 2,100 | 2,450 | 2,550 | 2,900 | 10,000 |
(三)项目周期延期
随着客户对零组件的尺寸精度、适配性及可靠性要求不断提高,研发用时较长,同时,本次项目拟新增“高端智能装备零部件研发”方向,整体技术验证周期将有所增加,拟将本项目实施周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调整的必要性
1.响应省市产业政策,完善产业链强链补链布局国家及四川省大力推动工业母机、AI算力、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发展,鼓励核心零部件自主攻关。本次新增“高端装备零部件研发”方向,能够补齐公司业务短板。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分散经营周期风险头部企业同步开展消费电子、新能源、高端装备多赛道技术研发,宏明双新业务结构相对单一,易受行业周期冲击。扩充高端装备研发板块,能有效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与长期盈利能力。
3.抢抓国产化替代市场机遇当前具身智能机器人、AI算力硬件等高端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大量依赖海外供应商,增量市场空间广阔,新增相关工艺研发,可提前完成技术储备,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调整的可行性
1.宏明双新现有制造技术可跨领域复用宏明双新深耕精密模具、冲压、注塑、机加工技术,3C与新能源领域产品成型、表面处理、自动化、视觉检测等核心技术可直接复用于高端装备零部件研发。
2.现有厂房设备可满足新增研发试制需求项目仍使用宏明双新青羊区腾飞大道自有园区开展研制,现有冲床、注塑机、CNC等各类设备可满足新增研发方向需求,无需新增厂房及大型固定资产投入。
3.研发人员可内部调配,少量增补即可匹配需求宏明双新现有200余名研发人员,模具、自动化、机械、质量等岗位人员可跨领域开展工作,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需求。
4.高端装备业务已有前期研发与客户基础目前宏明双新已完成无框力矩电机样品试制,20款AI算力结构件实现批量交付,对接三十余家机器人、算力设备客户,新增板块并非从零起步,落地基础扎实。
(三)新增方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机器人、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需求变化快且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高,若研发失败或研发进度延迟,可能导致宏明双新错失市场机会,影响公司综合实力
的提升。宏明双新具有60多年的模具设计制造经验、国际一流的全工序模具制造设备和检测试验设备,能够有效支撑宏明双新开展研发工作。公司及宏明双新将定期核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积极组织各项目团队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项目周期,是基于宏明双新应对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将研发资源投向国产化替代高价值赛道,有利于完善宏明电子及宏明双新业务布局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综合竞争力。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6日、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实施周期由
个月延至
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募投项目实施将按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募投项目实施应按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宏明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宏明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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