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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并行科技: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控银杏南通基金”)、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龙芯”)、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杏华清”)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0000%。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收到股东银杏华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银杏华清于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10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29,269股;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收到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于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10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75,788股,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15.0000%减少至13.836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上述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持股变动时间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10月20日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10月19日
股票简称并行科技股票代码920493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是? 否□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175,7880.2902%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集中竞价529,2690.873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1,663,8512.7464%1,488,0632.4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63,8512.7464%1,488,0632.4563%
吕大龙持有股份4,094,2006.7581%4,094,2006.75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94,2006.7581%4,094,2006.7581%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800,0004.6218%2,800,0004.62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0,0004.6218%2,800,0004.6218%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股份529,2690.8736%0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9,2690.8736%0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9,087,32015.0000%8,382,26313.83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87,32015.0000%8,382,26313.8362%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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