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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导读:睿智医药: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春茂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郭志成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 郭志成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郭志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郭志成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 志成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 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6)。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春茂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由石春茂先生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石春茂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石春茂先生具 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 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简历

石春茂: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注册会计师。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人员、万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自1999 年5 月至2017 年10 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总 会计师;自2017 年11 月至2022 年4 月任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执行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自2022 年5 月至2024 年5 月任中兴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自2023 年 2 月至2025 年12 月任成都鹏业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 年5 月至今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副总裁兼资金中心总经理;自2023 年10 月至今任深圳市 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6 年2 月至今任深圳鹏城新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南京华智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吉 安祥泰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易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石春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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