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江材料: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 年10 月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 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 积金。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74,643,682.53 元。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109,842,586.28 元。
2026 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817,488.06 元。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3,076,534.26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753,076,534.26 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 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总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以公司总股本149,591,086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1,227,412 股初 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836,367.40 元(含税)。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注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或有权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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