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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导读:爱旭股份: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相关激励计划本次注销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2026年10月21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公司拟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8,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7,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1)限制性股票注销的原因及依据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注销的数量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00股。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68元/股。

(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而注销(

)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之“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在被授予的期权范围内决定行权与否及行权数量、“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约定的行权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在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批量行权缴款的过程中,因

名激励对象放弃出资,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7,000份。

综上,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28,500股,应当完成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7,000份。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8,50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713,225-28,5009,684,72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5,253,32802,105,253,328
股份合计2,114,966,553-28,5002,114,938,053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总股本有所影响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就本次注销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尚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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