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长城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导读:长城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12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71 号注册。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发行公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1 亿元(含11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 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发行 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26 年10 月20 日至2026 年10 月21 日,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即11 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11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 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 年;品种二期限为5 年。最终品种一发行规模 为6 亿元,票面利率为1.60%,全场认购倍数6.03;品种二发行规模为5 亿元, 票面利率为1.70%,全场认购倍数6.08。

2、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 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 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

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 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

本期债券不存在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情况。此外,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3、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关联方认购情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0.1 亿元、品种二0.1 亿元,关联方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0.5 亿元、品种二0.6 亿元,认购报价公允、认 购程序合规。此外,其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次认购。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等行为。

4、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股份 有 限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2026年10,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证券股限合

国

信

证券展

(公章)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