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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导读:爱丽家居: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 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宋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将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 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宋毅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2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宋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7 年7 月出生,大专学历。 2020 年1 月起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助理、供应链经理等职务,现任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全球供应链中心总监、墨西哥工厂副厂长及张家港泽兴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宋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8,800 股,通过张家港泽兴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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