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集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688209股票简称:英集芯公告编号:
2026-04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上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序号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1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及本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及本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
| 2 | 第一百四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八)有权决定未达到董事会、董事长审议的任一标准的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四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 3 | 第一百五十六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可连聘连任。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 第一百五十六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可连聘连任。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 |
|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 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2 | 《合同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上述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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