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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奥美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0 月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 月16 日以书面、电话、 电子邮件和/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龙晓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并根据公司2026 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完成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 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3,000,000 股,根据扣除 回购专户468,068 股后的82,531,932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519,159.20 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 年11 月13 日召开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 次会议决议》;

(三)《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 议决议》。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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