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外高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高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外高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亿元股东借款。2023年
月,公司与浦隽公司签订了合计金额为720,000,000.00元的借款协议。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已按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金累计540,402,731.34元,利率3.00%,到期日为2026年
月
日。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浦隽公司申请,公司拟继续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股东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资助方式 | ?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______ |
| 资助金额 | 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亿元 |
| 资助期限 | 3年 |
| 资助利息 | □无息?有息,借款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