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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数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导读:曙光数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1 月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5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含H 股):22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等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 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在审计工作

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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