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曙光数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 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1 月 1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 生,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8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53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 人。
大信2024 年度业务收入((审审计)为15.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05 亿元。2024 年度,大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H 股) 22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项目审理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 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持续沟通审 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3、2026 年4 月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审理沟通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计划阶段风险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 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
4、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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