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纳思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永平)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肖永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永平,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
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2025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期间对提交至董事会的70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列席股东会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应列席次数 | 亲自列席次数 | |
| 肖永平 | 9 | 9 | 0 | 0 | 否 | 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