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利元亨: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29,174,238.1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诉 讼金额仅为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 请求金额,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权,积极应诉并通过法律途径厘 清事实。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 院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目前公 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该项目尚未验收确认收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等诉讼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96474198A
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红丰路2198号
法定代表人:朱葵
被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3152526673
住所地: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于2025年9月2日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47000000807)及《技术协议》、于2025年11月20日签订的《关于3.2模组线剥离设备的 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已付货款人民币60,515,542.54元;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资金占用利息1,061,903.69元(以47,547,926.28元为基数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5年9月11日起暂 计至2026年1月30日止;以60,515,542.5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6年1月31日起暂计至2026年5月9日止,实际计算至付 清之日);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66,877,614.6元;
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维权所支出差旅费人民币419,177.31元、律师费人民币30 万元;
6、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以上暂计金额共计:人民币129,174,238.14元。
(三)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涉案设备先由双方关联主体缔约后解约,原告与公司2025年9月2日重新签订《采 购合同》,原告诉称已支付货款并催告交货,公司不履行供货及安装调试义务,致使其
无法投产产生订单利润损失并索赔。
三、公司与原告采购合同纠纷的情况说明
1、涉案设备原由公司子公司与原告的母公司于2022年3月7日签订合同(以下简称 “原项目”),公司已履约为其完成定制生产,后因原告的母公司生产经营调整等原因, 经原项目的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原合同,改为由公司与原告于2025年9月2日重新签订《采 购合同》,约定原告向公司采购涉案设备。双方因该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后,公司于 2026年2月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告方支付剩余货款后提走涉 案设备,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仓储费、律师费等,涉案金额合计26,380,661.08元, 该案已于2026年3月26日立案,目前尚未结案。案件起诉当时,因涉案金额未达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诉讼披露标准,故无需披露相关诉讼公 告。
2、针对上述涉案设备交易背景,原告于2026年4月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 反诉,诉称已支付货款并催告交货,公司不履行供货及安装调试义务,主张解除《采购 合同》,公司退回其前期已支付货款并承担反诉原告违约金。因反诉金额未达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诉讼披露标准,故无需披露相关诉讼公告。
3、现原告就同一交易事项,提起反诉后又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主张解除《采购合同》,公司退回其前期已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公司已委托 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通过法律途径厘清事实,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仅 为其单方诉讼主张,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 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该项目尚未验收确认收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权,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