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路通: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两起案件均已立案,均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两起案件均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 切正常,两起案件均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两起案件均尚未开庭,均 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两起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 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市滨 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分别受 理了许良才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案号:(2026)苏0211 民初8399 号), 及星汉创新(深圳)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案号: (2026)苏0211 民初8396 号),现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原告:许良才
被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被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请求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 违法。
(二)案件二:
原告:星汉创新(深圳)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于2025 年12 月12 日作出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于2025 年12 月29 日作出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公司于2025 年12 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 开程序违法,公司于2025 年12 月29 日作出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缺 乏合法依据。
三、本次诉讼案件判决情况
两起案件均已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均尚未开庭。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切正常,两起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的正常开展。两起案件均尚未开庭,均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两起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需以 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依法依规参与诉讼程序,积极稳妥应对上述事宜,并持续关注案件进
展,及时披露两起案件的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2026)苏0211 民初8399 号应诉通知书及立案相关资料;
2、(2026)苏0211 民初8396 号应诉通知书及立案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