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三花智控: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导读:三花智控: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石建辉先生自 2020 年6 月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 间不得超过六年,石建辉先生于2026 年6 月7 日任期届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含义一致,下同)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建辉先生离任后,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仍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独立董事离任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石建辉先生在任职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石建辉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增补独立董事一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邵双全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邵双全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 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增补非执行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充分发挥 石建辉先生在行业经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增 补非执行董事(外部非执行董事)一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名石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 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5 日

附件:个人简历

邵双全先生:

1975 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博士学历。现任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项 目研究员;曾任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空调研发部长、LG 电 子家电事业本部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邵先生长期深耕制冷与暖通空调、数据中心 热管理、高效节能技术等领域,主持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等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 等奖等多项重要奖项;同时担任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9)委员 等多项学术兼职,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突出的科研能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

邵双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邵 双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邵双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石建辉先生:

1972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00425.HK)董事长、北 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柏美智慧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 波灵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时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杭州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于2022 年6 月至今任AAPICO Hitech Public Company Limited(AH.BK)独立董事,于

2023 年12 月至今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300998.SZ)独立董事, 于2026 年5 月至今任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8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石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石 建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石建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