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贝因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
2026-04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控股”)持有公司132,629,4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小贝大美控股所持股份比例为98.85%。《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小贝大美控股前期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47,241,228股已于2026年6月3日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解除日 | 冻结申请人 |
| 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47,241,228 | 35.62% | 4.37% | 否 | 2025年3月11日 | 2026年6月3日 | 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2023)浙01执80号],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小贝大美控股破产重整,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小贝大美控股名下财产查封,故将小贝大美控股所持有的公司47,241,228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司法冻结,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2%。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小贝大美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 | 132,629,471 | 12.28% | 42,013,943 | 0 | 31.68% | 3.89%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小贝大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8.85%。小贝大美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前期发布的相关公告。
小贝大美控股的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相关债权人应当及时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抵/质押措施且不再对该等担保物享有任何权利。在控股股东小贝大美控股的100%股权完成司法划转过户至金华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前,其全部质押及司法冻结权利限制措施将被陆续解除。
2、小贝大美控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小贝大美控股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所持股份质押、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股份质押、冻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情形。
4、小贝大美控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6),小贝大美控股与公司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在审批范围内。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变化明细;
2、小贝大美控股管理人《告知函》。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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