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峰化学: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补选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平先生作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 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黄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 通过黄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黄平先生接替潘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
附件:
黄平,男,1969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具有丰富的会计学教学科研工作经 验,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同时兼任多家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 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