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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祥和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导读:祥和实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祥和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祥和转债”交易异常波动 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 年6 月3 日、6 月4 日、6 月5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祥和转债”)于2026 年6 月3 日、6 月 4 日、6 月5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截至2026 年6 月5 日,“祥和转 债”价格196.875 元/张,转股溢价率118.77%。

经公司自查,并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 年6 月3 日、6 月4 日、6 月5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 号)同意注 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 年3 月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50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 年3 月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 “祥和转债”,转债代码“113701”。目前转股价格为13.59 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 年6 月3 日、6 月4 日、6 月5 日连续3 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 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 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 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异常波动期间(2026 年6 月3 日-6 月5 日)不存在买卖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股票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2026 年6 月3 日、6 月4 日、6 月5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和30%,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 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相关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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