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易事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12 个月。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权,该授权自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概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购买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理财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选择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该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 权财务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购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相 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及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 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8、关联关系
公司(含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理财的原则及审批程序
1、投资理财的原则:公司投资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风险防范、保 证资金运行安全;注重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不影响公司战略及主营业务 的发展。
2、公司已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 了投资理财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以控制投资风险,建立完备的审批机制、操作 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公司按 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理财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理财的未 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按照法律法规 和监管要求负责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及具体实施。涉及资金支付时, 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指派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 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 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 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管理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 况进行核实。
(4)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正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开展,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