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易事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 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 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自然人。
3.保险期间:保险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具体保险期间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 的相关协议为准。
4.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 万元
5.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9.6 万元/年,具体保险费用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
为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工作人员按照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 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该授权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的积极性,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提高公司发展可能性。本次购买责任保险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