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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天孚通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 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777,415,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544,191,123.7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77,415,89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 增4 股,合计转增310,966,35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的余额,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88,382,247 股。(注: 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股份上 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777,415,891 股增加至779,160,781 股。公司按照“每股 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0 元(含税)不

变,每10 股转增4 股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9,160,781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45,412,546.7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 以现有总股本779,160,78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4 股, 合计转增311,664,312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90,825,093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9,160,78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6.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1.4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7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79,160,78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90,825,09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 年6 月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 增股(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0,745 0.22% 696,298 2,437,043 0.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77,420,036 99.78% 310,968,014 1,088,388,05

0 99.78%

三、总股本 779,160,781 100 % 311,664,312 1,090,825,09

3 100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90,825,093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1.8493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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