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劲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导读:劲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劲嘉股份股票代码:

00219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号数码港大厦2015-499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签署日期:2026年6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劲嘉股份、公司

劲嘉股份、公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纪运通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劲嘉创投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劲嘉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49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鲁予
出资额2828.3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52528772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年6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世纪运通的股权结构为:乔鲁予持有份额70.7252%,侯旭东持有份额

14.1371%,李德华持有份额

14.1371%,天津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份额1.0006%。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601
法定代表人陈零越
注册资本3,006.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0482408E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产业;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3年6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劲嘉创投的股权结构为:乔鲁予直接持股

89.8144%,陈零越直接持股

10.0825%,海南智而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0.10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乔鲁予中国中国是,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劲嘉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持有劲嘉创投89.8144%的股份,同时持有世纪运通

70.7252%的份额,并担任世纪运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劲嘉创投与世纪运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3,800万股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转让,是因执行法院裁定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尚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可能因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少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劲嘉创投合计持有股份278,419,70919.69%278,419,70919.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8,419,70919.69%278,419,70919.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世纪运通合计持有股份39,450,0002.79%1,450,0000.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450,0002.79%1,450,0000.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共持有股份317,869,70922.48%279,869,70919.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7,869,70922.48%279,869,70919.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3,800万股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9,4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317,869,709股减少至279,869,7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由22.48%减少至19.7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279,869,709股被司法冻结。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所控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否。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劲嘉股份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存在非交易过户减少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日期买卖方向交易方式变动数量交易价格区间
劲嘉创投2025年12月12日卖出非交易过户(司法拍卖)-37,270,000/
2025年12月24日卖出-1,500,000/
2025年12月25日卖出-13,500,000/
2026年4月15日卖出-36,000,000/
2026年4月17日卖出-5,000,000/
2026年5月7日卖出-45,000,000/
2026年6月1日卖出-43,400,000/
2026年6月4日卖出-3,000,000/
世纪运通2026年6月4日卖出-38,000,00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地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依法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8-19层

电话:

0755-86708116传真:0755-264988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鲁予

日期:2026年6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劲嘉股份股票代码0021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是?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317,869,709股持股比例:22.48%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38,000,000股变动比例:2.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279,869,709股持股比例:19.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鲁予

日期:2026年6月11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