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爱我家:《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对照表
(经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加粗字体部分为新增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四十一条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四十一条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应当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一)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薪酬事项;(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四)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五)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六)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七)证券发行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方案;(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
| (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向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条件外,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 ||
| 2 | 第四十四条……(二)除只有一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外,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第四十四条……(二)除只有一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外,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采用实行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实行累积投票制。…… |
备注:1.除上述条款外,原《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如有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章节和条款编号变化、相关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的调整、个别笔误等,未逐一进行对比列示。
2.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