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科锐: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50证券简称:北京科锐公告编号:
2026-039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现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源”)持有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锐”)34%股权,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胜杰”)持有陕西科锐66%股权。目前陕西科锐净资产为负,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同意科锐能源以1.00元向陕西胜杰转让其持有的陕西科锐34%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锐能源将不再持有陕西科锐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321963940F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4日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15年1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8号御道华城第2幢11407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
股东耿芳持有陕西胜杰100%股权。陕西胜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陕西胜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4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2,198,816.48 | 2,281,575.12 |
| 负债总额 | 3,626,293.07 | 3,762,259.70 |
| 其中:短期借款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3,626,293.07 | 3,762,259.70 |
| 净资产 | -1,427,476.59 | -1,480,684.58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2026年1~4月 |
| 营业收入 | 669,539.68 | 242,615.05 |
| 利润总额 | 105,378.11 | -53,207.99 |
| 净利润 | 105,378.11 | -53,207.99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公司名称: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W1NY28E成立日期:
2018年
月
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
2018年
月
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7号地电大厦1310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园区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气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权转让前 | 本次股权转让后 | ||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660.00 | 66.00% | 1,000.00 | 100.00% |
| 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340.00 | 34.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 | 1,000.00 | 100% |
科锐能管持有陕西科锐34%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40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34万元,未实缴出资306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受让权,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截至目前陕西科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5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069,549.80 | 1,102,503.86 |
| 负债总额 | 1,664,141.49 | 1,583,950.77 |
| 其中:短期借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1,664,141.49 | 1,583,950.77 |
| 净资产 | -594,591.69 | -481,446.91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2026年1~5月 |
| 营业收入 | 758,679.78 | 669,065.17 |
| 利润总额 | -749,823.99 | 154,815.43 |
| 净利润 | -749,823.99 | 154,815.43 |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金额及税费承担
.鉴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34%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2026
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作为参考定价,甲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3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人民币
万元,尚未实缴出资人民币306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人民币壹元整),股权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未实缴出资的缴付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2.各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各项交易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股权转让款以及分红/投资回报款的支付1.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0元整。2.分红/投资回报款的支付鉴于甲、乙、丙三方于2023年
月
日就甲方持有的17%的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股权转让协议”),原股权转让协议就目标公司分红/投资回报的支付方式和条件进行了约定。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欠付甲方分红/投资回报241,666.65元包含2024年分红/投资回报款100,000.00元、2025年分红/投资回报款100,000.00元和2026年1-5月分红/投资回报款41,666.65元,自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于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内部审议程序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过渡期安排自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过渡期。目标公司再在过渡期内的盈亏均由乙方、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丙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两方予以配合。股权交割以及工商变更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次交易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标的股权的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六)债权债务处理1.乙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未实缴出资的缴付义务,若甲方因丙方债务被追责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前,乙方已向丙方提供了人民币
万元的借款,乙方承诺不就前述对丙方的
万元债权及对应的利息28010.96元向甲方追偿,前述借款和利息与甲方无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债务保证条款
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财务报表是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经向甲方披露内容(详见附件一)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的未偿还的贷款和借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形式的负债(包括对乙方的负债),没有任何其他的对外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保证责任,亦不存在依国家及地方法规应交纳但尚未交纳或拖欠的各项税款、费用、规费等。
若目标公司存在本条款前述未向甲方披露的负债或应缴未缴款项,导致甲方承担相应清偿、补缴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应当无条件向甲方足额偿付全部损失。
(七)公司治理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向丙方委派董事、监事、高管等任何人员,并全力配合乙方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变更。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承诺、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其他利益相关安排,不会因本次交易而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等方面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转让陕西科锐股权是为了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公司内部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做精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是公司基于长远经营发展规划审慎做出的决定。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