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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容大感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 北京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表决权。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 年的 业绩考核目标为:

1、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6,000.00 万元,2025 年度干膜光 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 属的比例为100%。2025 年度,公司干膜光刻胶销售额为8,004.68 万元,超过目 标值6,000.00 万元,因此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为100%。

2、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4,500.00 万元, 2025 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大于或等于目标值 (Am)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100%;营业收入(A)小于目标 值(Am)且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的80%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

例为A/Am*100%。2025 年度,公司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销售额为 3,756.51 万元,低于目标值4,500.00 万元,高于目标值的80%。因此显示用光刻 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 属比例为83.48%。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三个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 为100%、90%、0%。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2025 年度,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3 名激励对 象的个人考核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余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0%。

因上述事项,公司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 人,实 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8.404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9204 万股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 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 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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