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卡莱特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3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6,733,152.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266,847.0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647772_H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 10,687.31 | 10,687.31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2 |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18,501.32 | 18,501.32 |
| 3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918.02 | 38,918.02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83,106.65 | 83,106.65 | |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在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研发材料领用频繁且零碎,部分材料通过集中采购并以自有资金支付,可借助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更多价格优惠,降低采购成本。集中采购过程中将同时涉及多个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材料的采购,在领用材料时再确认其用途,因此难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统一支付。若所有研发材料款项均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仅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而且难以获得批量采购的价格优势,增加项目投资成本。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便利性,公司拟在研发材料采购中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每季度,公司财务部根据研发项目的实际材料领用情况,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研发材料的明细表,并逐笔核对自有资金的支付时间,确保自支付之日起至本次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之日不超过
个月;超期部分不得置换。明细表编制完成后,经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符合置换条件的研发材料款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对应研发材料明细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研发项目相关材料支出;
4、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等额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配合其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苏丽萍 | 张坚柯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