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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景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顺景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顺景科技公告编号:2026-055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治理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有效衔接,公司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治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与修订,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修订的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
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修订)》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修订)》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修订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修订

上述1-4项制度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

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同意审核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后,在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辰顺”)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除苏州辰顺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苏州辰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苏州辰顺不参与本次认购。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苏州辰顺最终认购股份数

量由苏州辰顺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苏州辰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应遵守届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671.79万元(含本数),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1,000万套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21,162.9421,162.94
2年产300万套IMU建设项目39,806.5639,806.56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702.2930,702.29
4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16,000.00
合计107,671.79107,671.7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各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确定募集资金存放金额、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万套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的厂房需求,公司子公司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黄山博蓝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博蓝特”)租赁厂房,双方将按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黄山博蓝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良先生实际控制的浙江博蓝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租赁关联方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所有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根据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定募集资金存放金额、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等,并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及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手续;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中,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股票同意注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董事长亦可转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三票回避。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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