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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导读:川仪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0二六年六月

目录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4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仪股份”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制度分总则、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构成与标准、薪酬考核与发放、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附则等共六章,十九条,主要阐述了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二、

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和《川仪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全文。

现将本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仪股份”或“公 司”)发展预期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 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适用范围: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的职工董事。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的是津贴,不适用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相关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会议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固定津贴标准 为每人每年120000元。会议津贴按次发放,其中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津贴 2000元/次,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津贴1000元/次。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 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不参 与公司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0元。在国有股东单位任职的 上述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在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照 关联方的管理制度执行。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按其所担任职务 领取薪酬,薪酬结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不重复领取薪酬。董事薪酬

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3.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岗位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核算与发放遵循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三)上述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准。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提请审议事项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阅,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现将本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报告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预期 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适用范围: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个部分构成。其中, 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二)公司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月度工资按薪酬基准值 的一定比例预发,按月发放;对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实施递延支付; 在年度报告披露、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根据评价结果予以支付,绩效考 核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薪酬具体发放时间、方式以及递延支付等根据公司内部薪酬管理 制度确定。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核算与发放遵循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三)上述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准。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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