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川宁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01证券简称:川宁生物公告编号:2026-026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号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1.00、3.00。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00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法人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法人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须在2026年6月29日19:00前送达至公司,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13:30;下午15:00-19: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19: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顾祥、王乐;(
)联系电话:
0999-8077777-9278;
(3)联系传真:0999-8077667;(
)联系邮箱:
ir@klcnsw.com;
(5)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
351301
、投票简称:川宁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6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