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青达环保: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六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 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青岛达能环 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书。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5 日14 点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3 号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6 月25 日
至2026 年6 月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参会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参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将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10.05 元/股”调 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 合计由“不超过1,492.5373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 行数量,即不超过1,492.5373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P_{0})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P_{1}) ,则:
派发现金股利: (P_{1}=P_{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_{1}=P_{0} /(1+N))
两项同时进行时: (P_{1}=(P_{0}-D) /(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 不足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1,492.5373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审 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增 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以及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购股份等构成本次 发行方案重大变化的情形。
关联股东王勇、刘衍卉、张连海、朱君丽、姜昱、姜柯、青岛顺合融达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5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6 年6 月8 日与王勇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 股的余 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1,492.5373 万股 (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王勇同意依据《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王 勇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双方于2026 年6 月8 日签署:
甲方: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王勇(“认购人”)
(二)对《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甲、乙双方同意将《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认购协议》鉴于条款第2 条修改为:“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方式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5,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1,492.5373 万股(含 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认购协议》鉴于条款第3 条修改为:“乙方系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作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发行对象,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
数量、价格及金额,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3、《认购协议》第一条之“1、认购价格”修改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P_{0})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P_{1}) ,则:
派发现金股利: (P_{1}=P_{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_{1}=P_{0} /(1+N))
两项同时进行时: (P_{1}=(P_{0}-D) /(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4、《认购协议》第一条之“2、认购数量”修改为:
“认购人拟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票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 不足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1,492.5373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审 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 准;《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 《补充协议》经甲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 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所允许,本补充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先决条件:
(1)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及《补充协议》所涉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调整事项获得了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有效批准;
(2)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3、若《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关联股东王勇、刘衍卉、张连海、朱君丽、姜昱、姜柯、青岛顺合融达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