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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导读:南山铝业: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

2026年

日至2026年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仅对公司拟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其中,对议案

3.01《关于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意见为“股东所持有投票权的股份总数×

”,另外两个议案

3.02与

3.03的表决意见为“

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投票权提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6年

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法定代表人:卢文道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2.征集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上海证券交易所23.34%
深圳证券交易所23.33%
上海期货交易所23.33%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5%

3.征集人持股情况持股数量:130股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征集人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及主张

王爱国为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征集人仅就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其中,对3.01《关于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的表决意见为“股东所持有投票权的股份总数×3”,3.02与3.03议案的表决意见为“0票”,表决意见详见下表(说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序号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3.02关于选举方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0
3.03关于选举季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0

鉴于本次仅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除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外,被征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对其他提案的表决意见,一同委托中证投服中心代为投票。

(二)征集人表决理由

王爱国先生,具有会计学专业背景,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王爱国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

日发布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3)。

(三)征集方案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6年

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征集期限:自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17:00。3.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向征集人提交材料方式一:使用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电子系统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可通过“https://www.investor.org.cn/psvc-web/”、“中国投资者网首页-公开征集”或“中国投资者网微信公众号-持股行权栏目”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所需材料。

方式二:递交纸质材料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第二步: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加盖法人公章)法人股东提供的上述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其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快递方式送达征集人指定地址。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26年6月26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快递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征集人的指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号14楼

联系电话:021-51916897(该电话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咨询专线,仅在公开征集期间开通。电话接听时间为交易日的9:00至11:00和14:00至17:00。)

联系人:莫老师

4.律师见证

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征集人进行投票。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a.股东需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7:00)之前完成线上授权委托,若以递交纸质材料方式参与征集,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快递的方式在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b.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文件要求;c.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d.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且对议案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与征集人的表决意见一致;

e.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三、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于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征集人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股东未在授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制订《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制订)》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吕正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选举宋昌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2.03选举马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2.04选举孟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2.05选举隋冠男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3.02选举方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0
3.03选举季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0

(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累积投票议案,在投票栏填写投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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