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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锌业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12 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3 天,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9 人、实到会董事9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奚英洲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聂巨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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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附件:

奚英洲,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葫 芦岛锌厂三分厂技术员、基建处冶金工程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 厂厂长、综合利用厂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 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葫芦岛合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葫芦 岛锌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奚英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奚英洲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奚英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巨峰,男,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有色冶金 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葫芦岛有色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 理,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聂巨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聂巨峰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聂巨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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