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朗源股份: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导读:朗源股份: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保函、出口信保融资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存货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机器设备抵押、保单担保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部分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与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序号项目权证号面积(平方米)
1土地龙国用(2009)第0302号41,385
2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54053号4,176
3房屋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16号22,537.03
4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54053号3,345.08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公告》,公司使用上述抵押物向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本次为解除上述抵押后重新办理的抵押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