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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超研股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人民币1.50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8,329,63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64,249,445.70 元(含税),占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14%。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

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329,6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

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 款0.1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24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李德来、杨金耀、许奕瀚、林旭斌、陈宏龙、刘洪卫、林盛杰、郑高仑、陈 小波、余炎雄和陈智发,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林武平、周桂荣、李波翰、吴声岗和韦 壁群,高级管理人员Liexiang FAN(范列湘)、郑燕娜和李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我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7 元/股,2025 年6 月,公司实施2024 年度权益 分派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6.59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 低减持价格为6.448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来、持股5%以上的 股东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以上的股东汕头市超研科技企业(有 限合伙)和汕头市超臻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如我公司/本人/本单位/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汕头超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汕头超声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汕头超声在本次发行上 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7 元/股,2025 年6 月,公司实施2024 年度权益 分派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6.59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 低减持价格为6.448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江路3 号

咨询联系人:李子延、黄茵子

咨询电话:0754-88250150

传真电话:0754-8830096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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