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共15名,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上述14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1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可以归属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 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叶普进
叶秀进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 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何艳
何艳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 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3国检
刘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