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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导读:中贝通信: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融资租赁事项基本情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1 日 及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6 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相关银行在内 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 亿元。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就授信范 围内融资租赁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自有存量设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 亿元,额度有效期12 个月,可循环使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新购设备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额度有效期12 个月,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签订融资租 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 亿元,融资期限不 超过3 年,实际起租日以苏银金租支付首期转让价款日为准。公司拟与民生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 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 年,实际起 租日以民生金租支付首期转让价款日为准。

苏银金租、民生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与苏银金租、民生金租的融资租赁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 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39022591N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姜洪飞

5、注册资本:600,000.00 万人民币

6、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 号置地广场3-4、11、20-22 楼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苏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6737078795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孔祥歌

5、注册资本:509,500.00 万人民币

6、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 号融和广场5-5-4 层、 5 层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8、民生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一

1、租赁标的:服务器

2、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

6、租赁期限:起租日起不超过三年(实际起租日以苏银金租支付首期转让价 款日为准)。

7、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包括(或在本合同生效 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 均属于甲方。乙方有权使用租赁物,但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 转让、转租、分租、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出借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 所有权的行为。

(二)融资租赁合同二

1、租赁标的:服务器

2、出租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

6、租赁期限:起租日起不超过三年(实际起租日以民生金租支付首期转让价 款日为准)。

7、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包括(或在本合同生效 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 均属于甲方。乙方有权使用租赁物,但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 转让、转租、分租、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出借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 所有权的行为。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 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 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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