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华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证券简称:*ST华幸公告编号:2026-05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秦皇岛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800万元 | 53,247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 270.22亿元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 1,170.36亿元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 | 659.6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交楼”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秦皇岛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京御”)向政府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根据政府及金融机构要求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08亿元,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3-099)。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秦皇岛京御“保交楼”专项借款担保进行展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截至目前,上述专项借款余额为0.58亿元。为确保公司“保交楼”项目品质,保障项目收尾工作顺利完成,秦皇岛京御拟继续将“保交楼”专项借款余额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为一年,担保最高债权额及担保方式不变,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安排。
(二)内部决策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秦皇岛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9.0099%;廊坊市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0.9901% |
| 法定代表人 | 张立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925881922097 |
| 成立时间 | 2012年1月10日 |
| 注册地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滨海新大道以西、文博街以南、赤洋路以北(滨海康养小镇一期)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50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3,801.25 | 220,012.00 | |
| 负债总额 | 178,994.67 | 173,280.65 | |
| 资产净额 | 44,806.58 | 46,731.35 | |
| 营业收入 | 4,211.17 | - | |
| 净利润 | -5,114.89 | 1,924.78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秦皇岛京御为失信被执行人,系因公司流动性风险导致的被担保主体个别经营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引发诉讼所致,本次担保事项为原担保行为展期,上述事项对本次担保无重大影响,公司正在与相关合作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主债权展期,原《最高额担保合同》需重新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继续生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作为该债务产生依据的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为完成“保交楼”任务进行的专项借款展期而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公司“保交楼”项目品质,保障项目收尾工作顺利完成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展期事项中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70.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7.43亿元绝对值的
659.6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为1,162.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655.21%;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0.74%。上述担保总额中270.22亿元处于逾期状态,涉及逾期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情形,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