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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数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南网数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638证券简称:南网数字公告编号:2026-021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79,650,23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0,779,0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股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65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34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减持价格下限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

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咨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C栋2002

咨询联系人:陆蕴怡咨询电话:020-85737218传真电话:020-31801681

八、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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