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张裕A: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下午2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建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4人,代表股份370,495,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7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58,58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5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2人,代表股份11,905,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5%;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3人,代表股份25,021,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0%;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4,143,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9%。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建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总股数 | 百分比 |
| 1.00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同意 | 368,870,098 | 99.56136707% |
| 反对 | 1,620,014 | 0.43725639% | ||
| 弃权 | 5,100 | 0.00137654% |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意 | 23,396,242 | 93.50509221% | |
| 反对 | 1,620,014 | 6.47452520% | ||
| 弃权 | 5,100 | 0.02038259% | ||
| 其中B股: | 同意 | 13,732,670 | 97.09676318% | |
| 反对 | 410,613 | 2.90323682% | ||
| 弃权 | 0 | 0.00000000% | ||
| 2.00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368,875,898 | 99.56293254% |
| 反对 | 1,616,814 | 0.43639268% | ||
| 弃权 | 2,500 | 0.00067477% | ||
| 其中中小股东: | 同意 | 23,402,042 | 93.52827241% | |
| 反对 | 1,616,814 | 6.46173613% | ||
| 弃权 | 2,500 | 0.00999146% | ||
| 其中B股: | 同意 | 13,735,870 | 97.11938876% | |
| 反对 | 407,413 | 2.88061124% | ||
| 弃权 | 0 | 0.000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00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强、李建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