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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河钢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17 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6 月17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2026 年6 月17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邓建军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7 人,代表股份6,814,096,74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657 人,代表股份6,814,096,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3 人,代表股份118,859,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149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 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提案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1,08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091%;反对10,818,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8%;弃权2,192,3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848,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533%;反对10,818,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2%;弃权2,192,3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5%。

提案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2,008,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26%;反对9,875,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弃权2,212,6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771,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96%;反对9,875,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8%;弃权2,212,6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16%。

提案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4,349,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570%;反对8,4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5%;弃权1,331,3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12,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94%;反对8,4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5%;弃权1,331,3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1%。

提案4.00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8,865,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65%;反对13,395,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6%;弃权1,836,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628,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54%;反对13,395,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98%;弃权1,836,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8%。

提案5.00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7,054,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161%;反对58,640,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6%;弃权8,401,9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817,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956%;反对58,640,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356%;弃权8,401,9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5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8%。

提案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9,375,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40%;反对13,17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弃权1,548,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138,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47%;反对13,17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28%;弃权1,548,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5%。

提案7.00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8,655,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734%;反对14,257,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2%;弃权1,184,4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418,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85%;反对14,257,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50%;弃权1,184,4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5%。

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全部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项颂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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