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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轴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导读:苏轴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徐晓春先生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自2026 年6 月1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变动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徐晓春先生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徐晓春先生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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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春先生具备所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管理经验等职责要求,符合《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的情形, 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徐晓春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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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徐晓春先生简历

徐晓春,男,汉族,1979 年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7 月毕 业于苏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17 年7 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

1997 年7 月至2004 年10 月,任苏州轴承厂基建总务科科员;2004 年10 月至2011 年 11 月,任苏州轴承厂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11 年11 月至2012 年5 月,任苏州轴 承厂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助理;2012 年5 月至2013 年2 月,任苏州轴承厂有限公司轴 二车间副主任;2013 年2 月至2014 年2 月,任苏州轴承厂有限公司轴二车间主任;2014 年2 月至2018 年8 月,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装配车间主任;2018 年8 月至2020 年5 月,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物流部部长;2020 年6 月至2022 年2 月,任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2022 年2 月至今,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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