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丰文化: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8日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6月22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9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39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2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完成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49万股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5月8日
2、授予数量:149万股
3、授予人数:22人
4、授予价格:8.39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比例 | 占公告之日总股本的比例 |
| 1 | 李恺 | 董事 | 10.00 | 6.71% | 0.06% |
| 2 | 吴宏 | 董事、财务总监 | 10.00 | 6.71% | 0.06% |
| 3 | 王依娜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0.00 | 6.71% | 0.06%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9人) | 119.00 | 79.87% | 0.71% | ||
| 合计 | 149.00 | 100.00% | 0.89%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用于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6-046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有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2026年净利润实现盈利。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相关利润指标均按照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激励对象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6-04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与“D”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100% | 80%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权益,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2人调整为95人(其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2名),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日出具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6]2500930008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14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6年5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22名参加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2,501,1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011,100.00元。因本次股票来源为公司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增加为169,490,000.00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5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422,512 | 23.47% | 1,490,000 | - | 40,912,512 | 24.1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577,488 | 76.53% | - | - | 128,577,488 | 75.86% |
| 三、总股本 | 168,000,000 | 100.00% | 1,490,000 | - | 169,490,000 | 100.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8,000,000股增加至169,49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7.00%变更为36.67%,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80,719.4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0.0398元。本次办理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相应增加1,490,000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摊薄为每股0.0394元。
十一、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6-046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市价、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按照市价为基础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以此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9.00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解除限售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有关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 1,625.59 | 794.98 | 689.21 | 141.40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