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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中光学: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15,919,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7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3,964,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4人,代表股份1,95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5,71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760,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4人,代表股份1,95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15,833,76299.9262%5,629,85598.5023%
反对45,5000.0393%45,5000.7961%
弃权40,1000.0346%40,1000.701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鲁放、刘耕辰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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