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粤高速A: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苗德山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6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1人,代表股份1,284,335,53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1.42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42人,代表股份1,259,040,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2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9人,代表股份25,294,99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1.2098%。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2人,代表股份1,258,440,8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18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1,236,136,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122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4人,代表股份22,30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668%。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人,代表股份25,894,66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人, 代表股份22,904,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2,990,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430%。
8、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刘竹雀律师、王颖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284,267,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同意1,258,412,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77%;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1%; 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2%。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915%;弃权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0.0618%。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02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84,155,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 反对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2%。
同意1,258,30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888%;反对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8%; 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 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84%。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284,1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 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8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同意1,258,319,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04%;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7%; 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0%。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84,159,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03,0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同意1,258,30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891%;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7%; 弃权103,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82%。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84,20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 反对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57,3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同意1,258,34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28%;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7%; 弃权57,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6%。
同意25,85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48%; 反对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5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284,098,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5%; 反对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77,3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60%。
同意1,258,327,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10%;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9%; 弃权77,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 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1%。
同意25,77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23%; 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77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84,091,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 反对17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70,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5%。
同意1,258,320,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04%;反对4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39%; 弃权70,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A 股股 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6%。
同意25,77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23%; 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77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刘涛律师、刘竹雀律师、王颖欣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