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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同为股份: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以2025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219,493,93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股份827,800 股后股份总额218,666,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2.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1,226,516.68 元。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27,8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 股现金红利应以2.789440 元计算(每10 股 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2. 789440 元 =61,226,516.68) 元 ÷219,493,93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 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2789440 元/股。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经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 年 5 月21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219,493,93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27,800 股后股份总额 218,666,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 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27,800.00 股后的218,666,13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2.5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56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8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 年6 月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6 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 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61,226,516.68 元 =218,666,131 股 ×0.28 元 / 股) 。因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 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 股现金 红利应以2.789440元计算(其中:每 (10 股现金红利 = 现金分红总额 / 总股本 ×10) , 即2.789440 元=61,226,516.68 元÷219,493,93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 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8944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杰

咨询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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